网友你好:
目前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已基本结束,各所(分局)正在根据调查情况核实登记发证信息,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正在分批次进行登记发证。对你反映内容中涉及的分户问题,在申请登记发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家庭成员);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4、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5、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其中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材料第三方调查单位可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