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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侵占公共空间国法不容,实名举报岂能敷衍塞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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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书记您好:
  我在3月16日向镇政府实名举报了镇中村于化益侵占城乡公共空间,其用“防止别人倒垃圾”为由私搭棚铺,行侵占公共土地之实。
  于化益在大马北路和镇中村北侧主干道交叉处违规搭建棚户,圈占土地,该处为镇交通主干道,人流集中,其违建行为高度曝光,不仅破坏公序良俗,更目无法纪,破坏了党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我们对此敢怒不敢言.我们呼吁:公共空间必须姓公,一分一厘也不能侵占。然而举报数日,毫无进展,仅一黄姓村干部致电答复,要我去和被举报人协商,对此,我十分震惊,我作为一位实名举报人,举报于化益侵占公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岂能协商?公权力缺位,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失职、不作为?
   公共空间必须姓公,我们一起做好公共空间的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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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您好:经核实,您反映于化益所占之地并非绿地,而是镇中村原先设置的公用垃圾池。2019年夏季,于化益家人多次分别向铁富镇政府和镇中村委会反映该垃圾池问题,反映其家附近的垃圾池异味散发严重,影响家人的正常生活,要求拆除垃圾池。镇中村答复是临时加强管理及时清运,保证垃圾池周围的环境不受到污染,下步选址重建。新垃圾池重建后,仍有群众把垃圾运送到旧垃圾池。为防他人再倒垃圾,于化益使用铁皮屋把垃圾池盖住。
    根据您的反映,镇中村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铁皮屋只是覆盖垃圾池,里面无其他物品,不是商铺。同时镇中村工作人员找到于化益,要求于化益尽快自行拆除铁皮屋,否则将强制拆除.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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