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邳州市新城中学初三8班学生。现就我校在2026年8月15日(暑假期间)组织初三学生提前到校集中上课一事,向贵局反映,恳请核查。
据了解,我校初三年级组于8月15日上午强制起通知学生到校,由老师统一安排早读、授课、自习及试卷讲评等教学环节。江苏省统一校历规定秋季学期9月1日正式开学,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
我认为,无论该安排以自愿返校开放自习室"还是其他名义实施,只要学校统一安排了时间段、在校集中开展授课、自习、讲评试卷等活动并进行统一管理,即属于假期集体补课,违反了上述规定,初三毕业班亦无特殊豁免条款。
假期集体补课加重了我们学生学业负担,侵占了学生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利于身心健康。为此,恳请贵局进行处理。
假期是学生法定休息时间,我们理解学校提升教学质量的初衷,但仍希望办学行为能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行。感谢贵局关注并处理此事。
以上内容均合规合法反映,情况内容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