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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咨询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报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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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街道茗仕豪庭小区二期地下车库入口值班室用做管理地下停车场,已在规划局进行临时建设规划许可的报备。”请问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报备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到期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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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临时建设的使用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长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的三十日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恢复场地原有状况。因该项目为原规划局审批,具体情况请咨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16-8662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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