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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剑秋苑安置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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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根据邳州市委市政府安排,依照徐房联办发(2024)3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不再建设。高新区此次未上房的安置户,由市里统一调配至后沙花苑、文和佳苑两个小区进行异地安置。为给安置户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原选择安置房的安置户也可以重新选择货币补偿,安置价格由原来1700元/㎡提高到2300元/㎡进行货币补偿,本次选房顺序按照当时拆迁签字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全程由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进行监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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