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因失业等原因退出职工医保(退出前需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人员,在3个月之内参保缴费的,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的,设定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参保对象也可选择暂停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完成参保登记后,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自助缴费。详情可咨询市医保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516-8625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