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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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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0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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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邳州市印象珠江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连地上车位也以消防的名义拦住不给业主使用同时给业主打电话出售本来就纳入公摊面积当中的地面公共停车位,同时地下人防车位不仅不给业主使用反而外包给商铺使用,请教贵局对此有何高论?还有物业费、电梯广告费、地库人防车位等广告收入也从未向业主公开过,业主们呼唤了多少年盼望了多少年,总是得不到公示的那一天,真是千古不解之谜,这个话题在小区里几乎成了禁忌,业主每次询问物业要么理直气壮地和业主吵架,要么就装聋作哑,不知贵局又有何高论?物业公司擅自制作邳州市民文明公约将“缴纳物业费做守信市民”写进去并张贴在电梯口,难道让全市市民每年也要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不然就不是守信市民吗?还有地下充电桩18年的时候被物业公司以消防的名义让业主从楼上搬到地下室,紧接着出台了电动车集中充电管理规定,然后从2020年上涨地下充电桩租金价格,这些业主都忍了,但是2021年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在地面设置充电桩,同时不给业主续租地下充电桩,万一在室外充电时业主充电器进入雨水或者雪水引起火灾等以外,请教这个责任谁来承担?还有物业楼属于业主的公摊面积,怎么使用必须经过业主允许,而车位销售中心经过谁的同意就堂而皇之在物业楼二楼就挂牌运行?此举到底对不对?如果不对,怎么矫正?这些问题怎么解决怎么处理,看住建局的了
市民公约.jpg
(149.37 K)
2021/4/6 16:34:55
电梯内广告.jpg
(137.55 K)
2021/4/6 16:34:55
拦住地面停车位.jpg
(269.88 K)
2021/4/6 16:34:55
出售地面车位.jpg
(105.66 K)
2021/4/6 16:34:55
物业打着消防的幌子清理地面车位.jpg
(228.06 K)
2021/4/6 16:34:55
电动车集中充电管理规定.jpg
(142.91 K)
2021/4/6 16:34:55
物业楼二楼地下车位营销中心.jpg
(129.35 K)
2021/4/6 16:34:55
镇聘人员 最后编辑于 2021-04-06 16: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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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局长陈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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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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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用户
网友您好:
您反映印象珠江人防车位不给业主使用外包给商铺使用问题,我局派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印象珠江小区人防停车位共120个,目前正常在使用45个,剩余车位处于未使用状态。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不得出售、附赠,并确立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和管理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全体业主平等使用原则,二是有偿使用原则,三是平时使用收益优先用于工程维护管理原则。该小区无违法违规处置和使用人防停车位问题。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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