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职工医保徐州市级统筹政策。根据《关于统一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徐医保待〔2019〕101号)相关文件精神,参保职工尿毒症患者透析门特待遇一个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3万元。其中尿毒症患者透析还可以申请门诊按病种收付费待遇,您提到的每月6670元是医保基金跟透析定点医院结算标准。您反映的打算调整享受待遇方式,可到原申请尿毒症患者透析单病种结算评估医院,申请调整待遇结算方式。一个统筹年度内可调整一次,申请通过后次月生效。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市医保中心:8625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