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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无处建房,近50岁一家人只能流落外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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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都快50岁了,读书、当兵、打工一直在外,家中父母80高龄居住年久失修的破瓦房,我也有了两个孩子,也想回老家建房子安定下来,多次找到村里协商,村里领导换了一次又一次,但他们的回复都是一样的:没办法安排。我想知道的是:整个村子他们都能安排,为什么就是到我就没办法了?就因为我当兵、打工一直很少在家吗?我是不是这里的村民呢?我是不是应该找政府解决?这是不是你们的职责?在其位是不是应谋其职呢?不知道在这里能不能得到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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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港上镇人民政府领导;
本人孔祥峰,男,汉族,为邳州市港上镇北荆邑村村民。
因为本人种植多年的耕地问题我与我村村民孔祥羲发生争议,现本人做如下
说明并提出合理诉求:
1、争议的两块地本是我种植多年的承包地。因为我大田地(中南路路北)被村里征用,规划出售当宅基地使用,所以村里于2008年1月份左右将这两块我种植多年的承包地补给了我为大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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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楼港上镇党委书记赵夫平的帖子

尊敬港上镇人民政府领导;
本人孔祥峰,男,汉族,为邳州市港上镇北荆邑村村民。
身份证号码为:(32032519681222281X)
因为本人种植多年的耕地问题我与我村村民孔祥羲发生争议,现本人做如下
说明并提出合理诉求:
1、争议的两块地本是我种植多年的承包地。因为我大田地(中南路路北)被村里征用,规划出售当宅基地使用,所以村里于2008年1月份左右将这两块我种植多年的承包地补给了我为大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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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两块地补给我为大田地之后,村里又将其卖给了孔祥羲,并收取孔祥羲3万元。但是后来,村里觉得已经做为大田地补给我了,再卖给孔祥羲不合适,孔健当时也召开了村干部会议研究退回孔祥羲交的3万元钱。于是在2009年2月8日又将三万元退还给他(当时村里出具了退款票据),该票据日期为2009年02月08日,票据上有高洪飞、孔凡常、韩召春、孔海波、樊普生以及付款人签字。但孔祥羲声称未收到,所以其一直跟我纠缠要这两块地。
退款票据(根据信访复字〔2018〕42号中也提到当事人也看过该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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