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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八路刘集桑庄拆迁事宜咨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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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邳州市领导,您好!
我是邳州市八路镇刘集村桑庄村民桑茂盛,同时也是一名浙江大学在读研究生。
八路刘集桑庄部分住宅区因南水北调水利工程拆迁,于2019年8月评估公司评审。然而,当时对于村民桑化祥(本人叔叔)的一份宅基地,本该摊到拆迁,但村里却未上报该户信息,领导给的解释是工作失误。本人认为,在关系民生的拆迁问题上,不应出现这种低级失误。再者,该户至今也一直未拿到任何补偿。
家人一直期待领导能够正视问题,采取合法手段解决问题,但2020年6月16日,在镇、村部各级领导在场的情况下,强行将本人奶奶拖拉至50米远,致身体受伤。
本人认为在未征求当事人意愿并且未签订合法文件的情况下,领导们采用强制而非合法手段强行拆迁致当事人受伤,不应该出现在当今法治社会。
希望领导能够给与说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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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谢领导能够给予答复!
针对领导给予的解释,本人存在以下几点疑问:
第一、既然安排土地所,水利站,刘集村对拆迁区域的地籍档案进行详细的排查,为什么在2019年8月的首次拆迁赔偿梯队中,没有对该户提供任何关于赔偿款的签字文件?本人认为,无论赔偿多少钱,都应该按照合法文件和合法流程走,而不是仅仅通过口头上的沟通。
第二、既然该地块靠原围堰边上,认定是集体空闲地,那么为什么在当初把该地当作宅基地分到该户?本人认为,所有分配到村户作为宅基地的地块都应该是合法有效的,而不应该到拆迁的时候,才查出来地块是不是合法有效的宅基地。
第三、既然认定该地块是集体空闲地,那么为什么该户却能够享有9千元的永久占地补偿?仅个别户能够拿到赔偿款,真的是集体空闲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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