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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珑玺湾物业费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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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规定,商品房未入住,物业费应至少打7折,珑玺湾物业却按照年用电量只要超20度就不给打折,原价收物业费。  众所周知,随便装修一下何止20度电,用电量与入住没有必然联系。看一下全年各月的用水和用电量,再实地去查看一下才能得出结论,如果确实入住,那该交就得交,如此霸王条款违规违法,请领导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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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根据邳经发〔2022〕28号文件相关条款:业主大会成立前,因业主原因未办理入住手续、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连续空置超过六个月的,业主应当事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空置期间物业公共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关于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责令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同时督促属地街道和社区落实物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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