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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你们签非法供水协议的时候 全体业主同意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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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上亿商贸城的房子,现在是开发商控制供水,经常因拖欠水费停水。想单独装粤海水务公司的 水表。1. 《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供水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业主)收取水费;物业代收只是自愿委托,不得强制,业主有权拒绝代收、直接和供水企业建立供水合同关系。
2.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20条供水企业应当强制落实装表、计量、抄表、收费、服务到户,禁止以总表模式变相隔断供水企业与终端业主。
3. 《民法典》656条(供用水合同参照供用电规则)
每一户产权人,都享有独立申请供水开户、单独签订供用水合同的民事权利,第三方(开发商、物业、供水公司)不得设置障碍。


粤海水务的回复是  所签的  “合同合法有效”。请问你们合的是什么法?现在说需要全体业主签字才能解除非法的《供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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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友您好:
为保障上亿商贸城业主正常用水,徐州上亿置业有限公司已在筹措水费。同时,市水务部门与上亿公司正在进行调查,依据实际情况商定分户供水改造方案。按照《供水条例》相关规定,分户改造完成后,由供水企业管理。感谢您对东湖街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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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谁来督促分户供水改造方案,实施时间表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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