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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烟花爆竹对于场所有什么要求吗 一楼商铺二楼是否可以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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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局长邹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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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经营烟花爆竹对于场所有什么要求吗?
回复:依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经营烟花爆竹对于场所的要求列举如下:
1.选址要求
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不应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以及桥下与涵洞内。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也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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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部距离要求
与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品生产、储存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边缘最小允许距离100m。与220kV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最小允许距离50m。与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最小允许距离50m。
3.面积要求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²,且不应大于200m²;专柜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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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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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平面布置和建筑结构要求
当与其他场所联建时,零售场所与其他房间之间不应有楼梯或洞口相通,正上方房间不应作为营业场所、培训教室等,也不应有人员留宿,其隔墙应为不小于180mm的密实砖墙,隔墙上不应设置门窗和洞口。
5.消防和电气要求
应配备5kg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使用面积不大于100m²时, 应至少配备2具;使用面积大于100m²时,应至少配备4具且分为2个设置点。零售场所的电气线路不应有明接头,不应使用白炽灯、射灯等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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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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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行为和安全管理要求
(1)在零售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易燃易爆”,以及周边设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识。烟花爆竹的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0m,不应与其他商品或杂物混合存放。
(2)应制定并张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在适当的醒目位置张贴应急联系电话信息。应在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以上列举的要求并非全面,具体要求请参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 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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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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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若一楼是商铺,二楼是否可以居住?
回复:不可以。依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第6.1.1.(b)条款规定,零售场所正上方房间不应作为营业场所,不应作为培训教室、会议室,不应有人员留宿。因此,一楼为烟花爆竹零售场所时,二楼不可以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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