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银河湾三期业主,最近才买车,由于车牌未录入系统不给进入小区。去物业询问,得到回复需要买车位才给录入系统,没有车位不给进入小区。询问租车位问题,得到的答复是车位只出售不出租,并且是通过以租代售的方式出售车位。由于三期地下车位没有产权证,只能和业主签订50-70年租车位合同。每个车位3-5万元。请问领导这种行为合法合规吗?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地下车位目前为止有一半都是空位未出售状态)、明明有空余车位就是不租给业主,逼着业主买无产权的地下车位。目前银河湾南门口马路上,天天晚上到处都是随地停车的,既不安全也不合法,希望领导早日帮忙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