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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阿尔卡迪亚地下车位只卖不租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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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阿尔卡迪亚物业近期通知说,以后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一样长,6月15之前2.5万一个车位,6月15之后2.8万一个车位。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如果合理,以后物业变更,时间久远,这样的承诺拿什么来保障?帮助解释一下。如果不合理不合法,政府什么样的部门能有效终止这样不合规行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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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 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出售价格由开发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经调查,人防车位出租,非人防车位由物业公司代荣盛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地下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约定相关权利义务。该小区车位价格目前在邳州市区属较低水平。该《地下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约定的权利义务不会因物业公司的改变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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