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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致信邳州市开发区政府、戴圩街道办事处和戴场村委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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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邳州戴场村一块村集体土地划给汤可冬作为宅基地。一年半过去了,现在仍然没有住房,原因是1;这块地上有村民汤可友的几十颗杨树,一直拒绝挪树,2;宅基地手续未办理。
        戴场村委会彭书记表示:杨树的问题,将继续与汤可友调解,先解决树再去弄宅基地手续。村委会是自治组织。
        我不认同他的意见,汤可友在村集体土地上面种树是违法行为,可以先调解,之前的村委会王书记已经调解了半年多了,不要总是处在无休止的调解之中,要正确的处理问题。村委会虽然是自治组织,但是只要是在中国的领土,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这种违法行为常年存在,影响法律的权威、邳州市和有关部门的形象,建议有关部门现在去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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