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书记: 我叫冯宗荣,邳州市运河街道城北社区居民。2019年7月份我家位于奚仲路房屋拆迁,拆迁编号为1-5-6,总面积1451平方,其中沿街门面房147平方,住房804平方,活动板房500平方。2019年11月22日本人与负责拆迁安置的邳州市运河街道河湾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协议,签约后住房804平方至今未给安置。签约至今本人多次要求履约,但运河街道、河湾社区一直不履行协议内容,拖延刁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等行为,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破坏了“法治邳州、文明邳州”的建设,与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背道而驰,严重损害我市文明创建取得的不易成果。请求责成运河街道河湾社区履行和我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