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说实话我不愿意给领导添麻烦,但看到渗漏的屋面确实不是我们二楼住户应该能修缮的问题了!
可能局长在听取汇报或者不了解,我所反映的是沿街商铺这栋二层的楼房。一楼的产权是属于城管粮管所,二楼才属于我们个人的产权。
1.领导这样的一栋房子屋面属于共有共用部位不?如果说不属于共用部位,屋面属于我们二楼了,那么麻烦城管粮管所给个纸质的证明或者说明材料,我们二楼住户自行维修!
领导要是认为是粮食局城关粮管所和二楼住户共有共有部位,是否我们有共同修缮的责任呢?
2.外墙实有脱落现象,我已经反映,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屋面和外墙属于共有共用部位。
请领导安排下属咨询房产局物管科或者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