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已回复] 事件不处理,我的隐私被泄露,谁之过? [复制链接]

1#
我于1月27号反映邳州市民主路康佳利药店售卖假飘安医用口罩一事,已经按照分管分局的要求提供购买凭据和口罩,并且提供了当时现场录像材料,当时接案的分局张书记电话说,疫情严重,让我过段时间来分局,我再3月3号到指定地方把证据材料提供给指定人员,期间我多次次询问处理情况,均告之再等,一个月前涉事药店人居然找到我电话要私聊,我没有同意。
最近市场管理局运河分局给我回复说,已经处理了,我问怎么处理的,答曰药店罚款2万,对于给我造成的损失丝毫不予补偿。
我现在请求市监委对于泄露我的姓名,电话给被举报人一事予以调查,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TOP
2#

该诉求按照监察委要求转至市场监管局继续调查处理
TOP
3#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TOP
4#

我反映问题怎么会没有诉求?那我自己的利益收到损害不要求赔偿啊?我傻啊!你们的处理问题的人员和我见过面吗?是当面问我的?有记录吗?你们一句不是你们泄露我的信息的就是结果?
我再次强烈要求,赔偿我的损失,追究泄露信息人员的责任!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