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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咨询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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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
    我母亲是职工医保,患了血液病进行了骨髓移植。由于移植后仍需每周看1-2次门诊,每次门诊花费并不少。在看病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同是江苏常州的病友,同样的病种,人家办理了门诊报销。他们办理的是器官移植后,因为骨髓移植也叫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我去我们这医保窗口咨询了,他们说,你这不属于器官移植,我们说的器官只能是心、肝、脾、肺,不给办!
    请问,同样病种,同样的移植,同样的江苏,为何到了我们邳州会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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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同统筹区间,医保待遇标准和覆盖范围不同。我市职工医保自2020年1月1日起徐州市级统筹,执行徐州市统一的职工医保各项待遇标准和有关规定。根据《关于统一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徐医保待〔2019〕101号)第三条第一项:“门诊特定项目病种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恶性肿瘤非放疗、化疗、介入治疗;尿毒症患者透析;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包括肾、肺、肝、心移植,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血友病;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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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规定中,明确了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门特病种的范围,只包括肾、肺、肝、心移植。网友可至徐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具体查询有关文件政策(http://ybj.xz.gov.cn/YBJ/gzwj/20191127/021002_9aa95b62-b16c-4268-b0ed-7beddb38552b.htm),根据以上规定,您反映的骨髓移植不属于器官移植抗排异门特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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