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有栏杆,只有缴费了然后物业给开通卡才能刷卡进出,在这之前因为没交车位服务费所以物业也没给开通无法进出,所以没交费的都没有使用。
物业现在说以后用不用都必须缴纳车位服务费,这个我能接受,这也是通知了。但是我就想不通为什么必须要补交前两年的费用,前两年收物业费时候也没这样说啊,我也没有用地下停车位啊。物业经理说如果都不交那么前两年的损失没法补上,那么我们现在把你们前两年的损失补上了,那我们前两年没法进入地下停车场的损失谁来补,虽然我没有车,但是我朋友来了也可以用啊。你们的损失必须要补,那我们的损失该找谁啊!
打了两次12345市民热线了,运河街道办事处和运河街道物业办的也都联系我了,但是事情现在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