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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理] 关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针对金色家园物业问题的答复,依据《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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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
针对贵中心 2025 年 11 月 14 日敷衍答复,依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提出严厉质询,核心直指周家村村委会无物业资质、无权私自接管小区重大违法问题:
一、核心违法:村委会无资质、无业主授权,长期非法经营物业
法律硬性红线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有偿物业管理必须由具备法人资质的物业企业开展;村委会是基层自治组织,无物业经营资质、无专业服务主体资格,根本无权长期收取物业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商业化代管小区鄂州市住房...。
《民法典》第 278 条规定,选聘、确定物业管理主体属于业主专属决定权,必须经双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过半同意方可生效。
客观违法事实
金色家园自 2016 年起,周家村村委会绕过全体业主,未组织任何业主大会表决,私自与开发商签订物业合同、安排村委人员收费管理,全程不公示资质、不征求业主意见,属于典型非法经营物业、剥夺业主物权。
贵中心严重履职失职
贵中心明知村委会不具备物业从业资质、接管程序完全违法,答复中仅陈述代管现状,不认定违法、不叫停非法代管、不追责相关责任人,变相为村委会违规行为背书,完全放弃物业行业监管法定职责,属于明显行政不作为。
二、漠视资金侵占线索,核查处置走过场
多年村委人员私人微信收取物业费,近 40 万账目常年隐匿、拒不开票,涉嫌侵占集体资金、偷税漏税。贵中心只提及当前村委账户,对多年私收费用、资金流失问题避而不查,不移交税务、纪检核查,放任业主财产受损。
三、整改措施空洞无强制力,敷衍群众诉求
小区垃圾堆积、门禁失效、公共设施常年损坏,贵中心仅口头督促,不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不限定整改时限、不告知逾期处罚,整改要求毫无约束力。
四、刻意回避业主核心诉求,答复不合政务规范
我方明确要求核查管理主体合法性、公示历年完整物业费账目、全面整治服务乱象,贵中心选择性回避村委会无资质非法代管这一最核心违法问题,答非所问,未逐项回应群众诉求。
限期硬性要求(7 个工作日内出具盖公章书面处置意见)
书面认定周家村村委会无物业资质、未经业主表决私自接管金色家园属于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停止有偿物业管理,对违规代管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
责令 7 日内公示小区交房至今全部物业费收支台账,补齐所有业主物业费发票,彻查私人收款流水,查实侵占挪用立即移送公安、纪检;
下达书面限期整改文书,明确保洁、安保、公共设施维修完工时限,逾期依法处罚并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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