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反应一个民生问题,我近期办理关于水电气一户多人口业务,目前只有用电这块办理下来。天然气和水的不行,主要是对于一户多人口中人户分离问题,但是这个问题绝对是普遍问题,比如我这个情况父母来给带孩子,我自己一个户口簿、父母老家一个户口簿。
我在网上进行了解相关政策性文件,用电这块办理应该执行的是省发布机构: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文日期:2025-01-06名 称: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主 题:文 号:苏发改价格发〔2025〕8号 ,应该是目前这块最新文件, 但是用气和用水应该是参照执行 苏发改价格发〔2021〕106号文件 甚至更早(目前只找到这个文件)。
于是带着疑问咨询了省发改委是不是有天然气和水的最新政策文件,给的回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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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2026-01-15 08:45
内容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各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水、气价格。因此,水、气价格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也由各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研究制定。 其次,我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5】8号)提到,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可结合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依据,适时优化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相关措施。您可以登录我委官方网站,在“信息公开”栏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其他文件”板块搜索查询上述政策文件。各地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您可以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咨询和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答复单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从回复文件内容看,水、气价格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也由各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所以在这建议下领导们能不能研究优化更新一下水、气政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