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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理] 关于邳州市官湖镇金色家园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反映材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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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邳州市官湖镇人民政府:
我们是邳州市官湖镇金色家园小区的业主代表。金色家园小区自2016年交房以来,物业管理混乱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将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实反映如下,恳请各位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并督促整改。
一、物业服务主体不明,更换流程涉嫌违法违规
自小区交房至今,全体业主始终不清楚当前为小区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具体名称及资质信息。更为严重的是,期间小区物业服务主体已更换多次,但所有更换过程均未征求过业主意见,也未向业主公示任何关于更换物业公司的决议文件、合同信息等关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实施,同时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金色家园小区物业公司的多次更换既未履行上述法定程序,也未向业主进行任何说明,严重违反了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剥夺了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此外,我们对当前服务企业的人员配备情况完全不知情,包括保洁、保安、维修等岗位的人员数量、岗位职责划分均不明确,更不清楚小区物业服务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工作履历,导致小区出现问题时,业主连具体的沟通对接对象都无法确定。此外,我们对当前服务企业的人员配备情况完全不知情,包括保洁、保安、维修等岗位的人员数量、岗位职责划分均不明确,更不清楚小区物业服务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工作履历,导致小区出现问题时,业主连具体的沟通对接对象都无法确定。同时,鉴于每次催缴物业费的均为周家村村部人员,我们亦存在明确疑问:周家村村委是否具备物业管理的相应资质?其是否为合法的物业服务提供主体?若当前小区实际为业主自治模式,那么具体的自治组织名称是什么?该组织的负责人是谁?相关自治组织的成立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并向业主公示?上述问题均未得到任何说明,进一步加剧了小区物业服务主体的混乱程度。
二、物业费收取不规范,资金流向与使用情况不明
小区物业费收取存在明显的不规范甚至违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一是收费主体混乱。每次催缴物业费的人员均为周家村村部工作人员,且要求业主通过微信将费用直接转给个人账号,从未提供过物业服务企业的对公收款账户信息。二是收费凭证缺失。业主缴纳物业费后,催缴人员从未主动提供正式发票,甚至连普通收据都未开具,导致业主无法核实费用的实际收款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三是资金使用不透明。据业主估算,小区每年收取的物业费总额接近40余万元,但如此大额的资金,其具体使用明细从未向业主公示,包括人员工资、保洁耗材、设施维护、公共能耗等核心支出项目均无任何公开信息,业主完全无法知晓资金是否用于小区物业服务,存在被个人侵占或挪用的重大嫌疑。
三、物业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基本服务保障缺失
当前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与物业费标准严重不符,基本的服务保障完全缺失,主要问题如下:
1.环境卫生管理形同虚设:小区日常无固定保洁人员进行公共区域清扫,楼道、电梯间、小区道路等公共区域垃圾堆积现象普遍,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异味弥漫。仅在有上级领导检查时,才会有人员进行突击打扫,检查结束后便恢复脏乱状态。
2.安全保卫服务完全缺失:小区从未配备常态化的保安人员,外来人员和车辆可随意进出,小区内盗窃等治安隐患极大,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3.公共设施维护严重滞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长期缺乏维护,小区内的路灯常年不亮,夜间业主出行安全得不到保障,多次出现业主夜间出行摔倒的情况。上述问题业主曾多次向相关人员反映,但始终未得到任何回应和处理。
四、核心诉求
基于以上问题,为彻底解决金色家园小区物业管理乱象,全体业主提出以下诉求:
1.请相关监管部门立即核查当前金色家园小区物业服务主体的合法性,明确其究竟为物业服务企业、周家村村委还是业主自治组织;若为企业,需公示其名称、资质、负责人信息及人员配备情况;若为周家村村委,需核查其是否具备物业管理资质;若为业主自治组织,需明确组织名称、成立程序、负责人信息及成员构成,并将完整核查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同时对历次物业服务主体更换过程进行彻查,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若存在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请督促收费主体对历年物业费收取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向全体业主公示收费明细、资金流向及使用账目,并为已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补开正式发票;对周家村村部人员个人收取物业费的行为进行调查,明确资金性质及归属,若存在侵占、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3.责令当前物业服务主体立即整改服务质量问题,限期配备足额保洁、保安人员,建立常态化的卫生清扫、安保巡逻制度;对损坏的公共设施、路灯等进行全面检修和更换,确保小区公共区域干净整洁、公共设施正常使用、夜间照明充足。整改后需向业主公示整改报告及服务标准承诺书。
4.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依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自主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真正实现业主自治与专业物业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金色家园小区是我们全体业主的共同家园,合理的物业费应当换来与之匹配的优质服务,而非成为少数人的“敛财工具”。我们坚信上级领导能够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恳请各位领导尽快介入调查,推动上述问题得到全面、彻底的解决,还全体业主一个整洁、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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