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被告经济纠纷案件已经判决《案号(2024)苏0382执1428号》一年之前就以判决,过后法院一直没有执行被告,理由是找不到人,经过一年的努力,本人日夜蹲守,在2025年1月24日凌晨把被告堵在家中,然后通知法院配合法院把被告抓住,本来全心的相信法院会秉公执法,没想到过了一下午法院把人放了,理由是身体不好,被告不到40岁体壮如牛,出示的检查单连送检医生的名字都没有,还有两项检查单子直接没出来,电话通知我必须把人放了,说是领导安排的,法院判决的案件领导可以安排一切吗?我去法院找,他们让我再去蹲守找人他们在给抓,在用一年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去找的人他们还会抓吗,抓到之后领导还会安排给放了吗?唯一一个老百姓相信的(中国人民法院)还可以让老百姓相信吗?还有正义可言吗?过后被告给我打电话说“我不会进去蹲的”是在挑衅我还是在挑衅法律,难道他有十足的把握法院不会把他送看守所!领导们,朋友们,还有什么地方可以伸张正义吗,法院还会为我们老百姓主持正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