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邳州碧桂园新城有一套房子,一直未入住,经常去看看。邳州碧桂园新城物业今年1月份启用地下车库,今天进入车库,物业不给进,被告知需要缴纳车位管理费(本人拥有独立产权车位),去物业出缴纳车费管理费被告知不收,还需要缴纳物业费。被拦截在门外最终没进去。请问物业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未反民典法第944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color=Red]等[/color]方式催交物业费。并且个人财产受到侵害,未反了物权法。还有物业这种捆绑车位管理费和物业费的做法合不合法。我购买的车位和房子都是独立产权合同。如果物业违法,请相关部门领导对物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以维护以维护我们业主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