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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理] 请教东湖街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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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象珠江小区物业以社区要求在北边停车位上建设电瓶车充电桩为名,不允许业主使用临时停车位,并扬言要求业主三天之内把汽车开出去,不然就拖车,那么就请教东湖街道,请东湖街道以负责任的态度直面业主呼声,逐条回复:
1、印象珠江小区北侧停车位是公共停车位,新苏社区有什么权利霸占业主的公共停车位?请明确给出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2、公共停车位属于业主的公摊面积,新苏社区一分钱都没有花,那么新苏社区未经业主同意占用北侧公共停车位,是不是该给全体业主补贴占用公摊面积的房款呢?
3、新苏社区明知物业在地下建设有一家一个充电桩,却要求霸占北侧公共停车位,物业说社区要求这样,那么请问东湖街道,新苏社区这是根据哪一个文件精神做出的决定?业主好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文件。
4、在北侧建设充电桩将会占用各栋楼的消防高台和消防登高区,如果以后万一失火,而消防登高区因为被地面充电桩所占用导致无法使用出现人员财产的损失,那么根据谁提出谁负责,谁拍板谁负责和信息公开的原则,恳请东湖街道明确给出要在北侧建设充电桩的新苏社区领导的姓名和职务,以方便日后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
以上内容请东湖街道逐条给与明确回复,谢谢!!!谢谢!!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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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经了解,印象珠江小区规划建设的就是人车分流的小区,北侧并未规划为公共停车位,而是当时售楼处门前为方便停车而临时建的机动车位。在街道统计各小区充电桩数量时,物业上报充电桩数量没有达到要求的标准,对于充电桩社区给出指导意见,具体由物业负责建设。感谢您对东湖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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