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已回复] 咨询离休干部住院费用政策 [复制链接]

1#
  根据医保政策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在我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住院费用均可报销(含民营、企业、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保定点单位)。离休干部没有医保卡都是自己先付款,然后去凭医院发票报销的,以上的我市卫健委的回复不知道这个新政策属实吗?
TOP
2#

网友您好:1、退休人员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住院费用,均可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2、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报销执行的政策一直未变,所有离休干部只要是在邳州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的,需携带费用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报销资料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报销。详细情况可咨询我市职工医保电话0516-86242366。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