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1、根据苏政发〔2021〕87号文件规定:安置人数=被征收的农用地面积/征地前人均农用地面积。2、苏政发〔2021〕87号文件规定:安置人员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被征地农民人数多于被征土地承包经营者人数的,多余人数的名额应在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坚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4、一户家庭按照被征地面积确定具体名额数。根据名额数,家庭成员可以优先确定60岁以上人员。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