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已回复] 地方国有控股企业应由市财政国资统一监管 [复制链接]

1#
邳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年初更名为江苏恒嘉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办公地址变更为邳州市海河路16号欧洲半导体海归人才创业园2#楼。现向领导反映三个问题:1,国企人员实际占用多个办公地点,违反纪律和政策规定。2,新公司已有新办公地点,建设路和民主路的原建筑公司全部资产,包括土地、门面、楼房等固定资产,应收归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3,(民主路12号)邳州市建院内空地,指定给所谓私人经营停车场,在程序上违规违法。面向社会停车对居民区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社会车辆多次发生交通事故,引起冲突并报警,对居民人身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TOP
2#

网友您好:
我单位接到您反映江苏恒嘉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综合问题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事宜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该公司虽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是“邳州市海河路16号欧洲半导体海归人才创业园2#楼”,但其公司并未拥有该地址标注的办公场所,公司实际办公场所只有一处,即邳州市解放西路31号(民主路12号)。
2.该公司所有的土地、门面楼、办公楼等的使用,一直受主管部门及国资委的监督和管理。
3.该公司停车场的出租,是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典范城市,有效管理小区院内停车秩序,经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进行公开招标的。其租赁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也是按照市疾控部门的要求严格把关,并且也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