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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关于邳州拒绝转基因原料使用申请的询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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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农业农村局领导:江苏下发转基因原料饲料加工使用许可申请办理通知后,邳州市农业农村局领导一直抵触和排斥,我们集团已经通过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向省里申请并已经取得审核通过,请问领导,邳州是以什么理由拒绝申报办理的?转基因原料用于饲料生产,全国都可以申请,邳州不可以,请领导办个培训班给我们普及一下不能使的知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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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专业认知,才能避免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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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四户人家的帖子

四户人家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邳州拒绝转基因原料使用申请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9号)(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申请《加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供下列材料:
    1.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申请表;
2.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人员名单和专业知识、学历证明;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和加工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5.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标识样本;
6.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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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0楼农业农村局局长周宁的帖子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加工许可证》,并及时向部里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综上所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才有受理《加工许可证》申请权限,县级无权办理。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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