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有关待遇政策,乙肝未列入门诊慢特病认定范围,城乡居民医保门特待遇病种范围包括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肝豆状核变性等。门特待遇须经过评估医院评估,符合门特待遇享受范围的,可按规定享受门特待遇。评估通过后,可持社会保障卡至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报销结算。城乡居民医保门特待遇申报评估医疗机构主要包括:邳州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东大医院、铁二处等医疗机构。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病历资料等。您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详细咨询城乡居民医保科:8699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