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1.阿尔卡迪亚小区是按照规划建设的,根据《民法典》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地下停车位属于规划内的车位,产权属于开发企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2.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地六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实地标注,物业管理区域内已发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当停车位,应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3.若不想长期租赁,可以与物业协商租人防车位。感谢你对东湖街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