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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一直在咨询一个问题,小区楼下门面可不可以开餐饮,经过我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和分局的电话咨询,我知道,居民楼下商铺是不允许开餐饮的,必须有独立烟道,并且还得经过楼上业主的同意,签订承诺书!那么有件事,我就搞不明白了,汇龙国际花园南门门面下的两家餐饮店,葱油饼母鸡汤,和口口香豆腐脑,是如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烟囱直接伸到小区后面,排到地面,就在业主的窗户底下,产生的大量油烟,给住户造成了严重困扰!我们找物业,物业也让我们找环保,我们投诉给环保,环保让我们找你们工商局!请问领导,这事您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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