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邳州市物价局 邳州市教育局 邳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邳价发〔2018〕88号),该文件规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省优质园300元/生·月,最高可上浮15%,达 345元/生·月。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可根据其自身办园等级,其基本保教费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按不高于我市相应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执行。幼儿园伙食费作为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幼儿园必须以服务为宗旨,坚持幼儿(家长)自愿就餐、保本经营和不以营利为目的原则,根据实际成本和供餐数量、质量、规格及市场物价水平等因素,充分考虑幼儿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制定价格水平。价格制定后3年内不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