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停车困难,大部分是由于开发商缩减规划,车位配套建设不到位、数量严重不足、高价销售车位造成的。高层停车都比较困难。政府是不是应严厉打击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将车位以长租代售、只售不租、高价出租的垄断行为,定好车位建设验收标准和指导价。高层住宅的地下停车位原本就应该为业主停车用,开发商在销售住宅时已完全收回项目成本。地下车位不需要再计算成本了,应交付业主免费或低租使用,以解决停车难问题。以租代售,一次缴纳20年的租金,这跟只售不租有何区别?只有车位数量充足了,才能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车位怎么也该按最低户数的1.5倍配建高标准停车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