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局长您好:
您所提到的函我已经和公墓领导多次当面、电话汇报。本工程招投标过程实为围标,只因参与领导操作不当致我意外中标,这是我迟迟不敢进场的原因,现任公墓领导人在开标过程中的角色是向外透漏评审信息,让关系人及时调整。关系人未中标后转而在我施工过程中索贿,其要求我无力全部满足。相关人员的主张并不属人工费范畴,王宪伟主任带领他们去过劳动仲裁部门结果是不予受理。我方与王主任带的这帮人没有任何接触、从不认识,也从未有人向我方主张任何事宜,他们是由公墓管理处联络组织起来的。王宪伟主任在任时也承认没有证据证明我方拖欠款项,且也承认我们已经提前付清所有款项的事实,也认为我方是受害者,并承诺推进付款,所以领导回复中所提到的问题早已不存在。跪求贵单位还我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