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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1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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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想在村里居民区内的自住宅注册一家收废品的公司。
自住宅位于炮车高新区埝洼村小集组内的民房。
请问可以将这个自住宅作为注册地址吗,这个地址是否符合注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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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局长刘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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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17 10:06
|
只看该用户
网友您好:一般在乡村分散居住没有相对集中建房的住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其利用自住房是可以登记为企业住所的;如果有近邻村民且回收的废旧物资对大气、土壤和水源不造成污染,建议在所在村委会帮助下与近邻或可能影响的相邻住户协商同意后,确定消除可能因经营对相邻住户的生活造成的影响后,方可将自住房用于公司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因各个乡镇对所辖地经济发展及环境治理规划情形有别,是否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作出相关规定,建议就近了解情况,再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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